我市住建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可提取公积金 支付新建商品住房购房首付款
1号首屏|时间:2023-10-25 11:06作者:全媒体记者 李书厚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点击:80
24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自10月23日起生效,并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优化购房入学模式以及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住房购房首付款等14项措施,着力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根据《通知》,这14项内容分别是: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序调整;优化购房入学模式;继续落实土地款分期缴纳优惠政策;提升规划管控弹性,支持商业库存去化;鼓励降低车位成本和售价,优化配套机动车停车位要求;鼓励开展商品房现房销售;全面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动态调整二手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住房购房首付款;支持保交楼项目配套融资;鼓励开发贷账户并入预售资金监控系统;稳妥推进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和城市更新。
其中,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是指: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是指,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
优化购房入学模式是指,即日起至2024年9月1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及商业用房,并完成买卖合同备案和契税缴纳后,购房家庭在2024年有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新生入学需求的可以排队入学。
鼓励降低车位成本和售价,优化配套机动车停车位要求是指,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在2021年9月前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但尚未开工并承诺在取得总平批复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的住宅项目,可申请按最新的住宅小区停车配比要求调整项目配套机动车停车位。
鼓励开展商品房现房销售是指,鼓励在新出让地块开展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对已建未申请预售的商品房实行现房销售的,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按揭贷款的受理审批阶段开辟绿色通道。广西区内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柳州市现售商品房的,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可向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现房销售项目购房者通过先缴后补方式享受契税财政补贴100%。
全面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是指,支持商业银行开展“带押过户”业务,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已抵押二手房可在未解除原抵押状态下,为辖内贷款(同行内贷款)、跨行贷款的存量房交易过户提供服务。
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住房购房首付款是指,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在本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售房企业已纳入柳州市商品房资金监管体系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委托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款项通过资金监控账户转入售房企业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支付首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