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年审工作 未参加或不配合年审的家庭视同主动放弃住房保障资格

1号首屏|时间:2023-11-03 10:36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11月1日,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了解到,为加强我市住房保障动态管理,实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公平、公正,根据《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等相关规定,我市开展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年审工作,请正在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及实物配租保障的家庭按时提交申请,未参加年审或不配合提供年审材料的家庭视同主动放弃住房保障资格。

此次年审工作采取网上申请和现场申请两种方式。其中,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家庭年审受理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8:00至2023年11月30日17:00;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家庭年审受理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8:00至2024年2月19日17:00。

选择网上年审申请的相关家庭,可登录“柳州市龙城市民云”手机客户端进行网上自主申请,并将有变动的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为方便群众,鼓励申请家庭采用网上申请方式提交申请,申请家庭不清楚网上申请操作方式的,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家庭可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寻求指导,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家庭可向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家庭年审现场服务点寻求指导。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家庭,如选择现场年审的,需填写《2023年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年审申报表(租赁补贴)》,并依据家庭变动情况携带年审所需材料原件到居住地所在社区进行申报,由各管辖社区将材料原件拍摄或扫描后上传。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继续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经审核人口、住房、收入等发生变化的家庭,从审核确认当月起按变更后情况进行保障。经审核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经确认于次月退出保障。

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家庭,如选择现场年审的,需填写《2023年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年审申报表(实物配租)》,并依据家庭变动情况携带年审所需材料原件到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指定的管理服务点进行申报,由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服务点将材料原件拍摄或扫描后上传。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继续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经审核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核实后按规定处理。

需要提醒的是,申请人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如实填报申请信息,对虚报或瞒报申请家庭住房状况、家庭收入等情况,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其行为作为住房保障不良信用信息予以记录。

全媒体记者 李书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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