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一批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获表彰 我市4个集体9名个人在列

1号首屏|时间:2024-02-06 09:57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近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发布了《关于表彰第一届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决定授予南宁市生态环境局等50个集体“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称号,授予韦启臻等100名同志“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称号,我市4个集体和9人在列。

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生态环境局、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水利局、鹿寨县中渡镇人民政府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我市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称号的先进个人分别为:三江侗族自治县副县长、民革柳州市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李钊,清华紫荆(柳州)技术转移中心总工程师黄云庆,融安县林业局党组成员黄华,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第四秘书科科长韦妍,柳州市森林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吴文康,柳州市生态环境局综合科三级主任科员蒙俊伶,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和利用外资科副科长钟石,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科科长王廷,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部环境经理黄建华。

全媒体记者 沈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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