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速公路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实施限时通行措施
1号首屏|时间:2024-02-27 10:34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点击:30
26日,记者从广西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直属二大队了解到,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高速公路,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实施限时通行措施,希望各相关企业在运输时注意,以免被处罚。
据了解,此次限时通行时间将持续至今年12月31日。所运输的危险货物是指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目录内的货物,这些货物具有易燃、腐蚀等危险特性。
此次要求是在常规时段内,每日0时至6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通行。在特殊时段,如清明节、劳动节等节假日里,自来水生产用液氯运输车辆,为机场、加油(气)站运输燃油、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的车辆,以及医疗用氧、变性燃料乙醇运输车辆等,每日0时至6时禁止通行,在常规限行时段里可以通行。在特殊时段,其他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全媒体记者 张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