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进楼入户充电
1号首屏|时间:2024-02-28 11:36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点击:95
电动自行车燃烧能够产生大量的烟气和猛烈的火焰,一旦发生火灾,烟气有可能进入楼梯间或沿采光井上行(烟囱效应),容易导致烟气蔓延,阻断逃生通道,造成人员伤亡。近日,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下发通知,要求物业企业加强检查,做好劝阻工作,严禁电动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进楼入户充电。
通知要求,物业企业要重视整治住宅小区公共通道存在的占用消防通道等现象。住宅楼道内禁止储存易燃、可燃及易引发火灾物品;禁止在建筑内的首层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存放杂物、大件家具等;禁止用电梯运载电动自行车,严禁电动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进楼入户充电。

物业贴在小区楼道的提示。
对物业企业没有能力解决的问题,要落实定期上报制度。对楼道内飞线充电、占用消防通道等现象,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劝阻和制止,并采取相应措施清理;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小区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合理自行增设或协助安装充电桩,满足小区业主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求,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消除小区楼道内各类潜在的安全隐患。
对于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及时报告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由街道办事处调查、了解情况后按照法定权限予以依法处置,物业服务企业协助配合处理;超出权限范围的,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职责,由其报告公安、应急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到场依法处置。
同时还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的管理,要求人员巡查到位,发现线路老化的要及时更换改造,并保证消防器材充足。
相关链接:广西部署电动自行车及居民家庭火灾防范工作
为吸取南京“2·23”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减少火灾事故,确保广大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2月26日,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的通告》和《关于做好居民家庭火灾防范的通告》,部署电动自行车及居民家庭火灾防范相关工作。
自治区消安办要求,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独立停放充电区域;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域要配置消防设施和用电装置;严禁车辆违规停放充电及私拉乱接充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业主或物业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并加强消防安全科普教育,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了解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危险性,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常识。
在居民家庭火灾防范方面,自治区消安办要求,居民要提高火灾防范意识,提高自身防护能力;熟悉住所周围环境,学习消防逃生、紧急避险自救等技能,做好清厨房、清阳台、清走道及使用结束或离家前做好关火、关电、关气的“三清三关”;不在家中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注意用电安全、正确使用燃气,加强对小孩安全教育,同时畅通楼道、通道、阳台及安全出口等消防生命通道,以免影响消防车辆通行而延误火灾扑救的最佳时机。(全媒体记者 李书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