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条例 确保安全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后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1号首屏|时间:2024-05-11 09:50作者:全媒体记者 张威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点击:18
10日,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修订通过后,将于今年6月1日施行。我市将按要求同步施行。
据了解,该《条例》原是2007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为满足安全生产的一些新要求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条例》共有62条,部分内容较修订前的《条例》进行了修改,如修订后的《条例》加强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同时也注重提升小微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对规模以上企业和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规模较小的生产经营单位规定不同的安全生产要求;强化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试平台建设作出规定,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值得注意的是,修订后的《条例》还新增了自建房监管的规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安全使用建筑物,不得擅自改变建筑主体、承重结构、使用功能,不得擅自增加荷载、增加层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