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两项政策发布征求意见稿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有望调整至70万元

1号首屏|时间:2024-05-13 10:04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5月11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两项政策征求意见稿,事关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上限、个人可贷款额度核定办法及申请贷款缴存时间要求、恢复受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申请等,市民如对上述政策有修改意见,可于5月23日前向该中心反馈。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上限、个人可贷款额度核定办法及申请贷款缴存时间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拟从50万元调整至70万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含)以上的借款申请人家庭,申请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拟提高10万元。例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为70万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含)以上的借款申请人家庭为70万元+10万元=80万元。符合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家庭可且仅可享受一次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的政策。

在个人可贷款额度核定办法方面,个人可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余额倍数×缴存时间系数+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余额倍数×缴存时间系数。缴存余额倍数从6倍调整至10倍,缴存时间系数按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确定。

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时间要求方面,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当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由12个月(含)以上调整至6个月(含)以上。

关于征求《关于恢复受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申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到,借款申请人为广西区内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所购房屋为柳州市辖区新建现售商品房、二手房;房屋购买时间应在本通知发布后,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可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需注意的是,新建现售商品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认定,二手房以获得不动产权证书时间认定。

全媒体记者 覃林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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