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企业吸纳重点群体认定证明》变更为线上申请
群众少跑腿 数据多跑路

1号首屏|时间:2024-05-28 10:10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27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企业吸纳重点群体认定证明》(以下简称《认定证明》)从线下申请变更为线上申请,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认定证明》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要凭证。“此前,人社部门只需要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所持的就业创业证上,备注企业吸纳税收政策即可。但人社系统增加了脱贫人口认定人员类型,申请材料有所变化。根据新流程,人社部门不光要对这部分人群进行备注,还需要给企业出具《认定证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副科长余海琳介绍,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认定证明》申请方式进行了改变。


据悉,企业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https://www.gx12333.net/),在“单位办事”模块中进入“就业创业”标签,再找到“重点群体享受税收政策管理”项目,填写相关企业信息即可完成网上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人社部门的通知,对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的企业,需携带相应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打印记录,才能领取《认定证明》。每次《认定证明》有效期为15天。


“由于企业的在岗人员和参保人员的信息一直在变动,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人社部门只针对在职人员的身份进行认定。对于申请时离职的人员,若也符合身份认定,不再追溯享受优惠政策。为了保障《认定证明》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证明的有效期是15天。”余海琳提醒,已经获得此证明的企业,请尽快到税务部门申请办理税收优惠政策。(全媒体记者 李汶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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