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获批开展处理公司管理人员不实登记改革工作试点 为广西唯一试点城市
1号首屏|时间:2024-07-06 09:08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点击:88
7月1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我市现已获批成为广西唯一开展处理公司管理人员不实登记改革工作试点的城市。目前,市市场监管局和市行政审批局正积极联动,以“小切口”的“微改革”模式,研究企业和群众投诉反映的共性情况,推动形成制度性举措,遏制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登记公司管理人员和不及时办理备案的违法行为,维护商事登记权威,全力提升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据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应当如实备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由于相关制度规则和社会信用体系尚不完善,出现少数公司备案的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等与实际不符,存在冒名登记和不及时办理变更备案等情况,侵犯了被冒用人或离职人员的合法利益,干扰了正常的企业登记注册秩序。
我市获批开展处理公司管理人员不实登记改革工作试点后,制定了有关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要求。企业原登记的财务负责人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属于冒用身份信息或以欺骗的方式被企业登记为财务负责人的,提交身份信息被冒用的证据,由登记机关清除其在企业登记的财务负责人信息,并通知企业办理财务负责人变更(备案)登记。
另外,企业原财务负责人已离职,但企业未按照规定办理新财务负责人备案登记的,申请人提交已不在该企业就职的证据,由登记机关清除其在企业登记的财务负责人信息,并通知企业办理财务负责人变更(备案)登记。
全媒体记者 江宏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