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驾照不被扣分 竟刀砍执勤人员
一男子因此获刑7个月
1号首屏|时间:2024-10-24 09:23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点击:27
自觉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可男子梁某在面对交警查获其车辆超重违章行为时,为了躲避惩罚,竟持西瓜刀挥砍执勤人员,造成一名执勤人员受轻伤。该案件经鹿寨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梁某犯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针对你的行为,我们将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扣6分的处罚。”今年6月8日凌晨,梁某驾驶着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鹿寨镇飞鹿大道时,被鹿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人员拦下,执勤人员发现梁某超载重量已达110%以上,符合超重违章行为的构成要件。
但此时梁某却从车上取下一把西瓜刀,砍伤一名执勤人员的左手臂,又打算采取自残的方式威胁执勤人员取消处罚。随后梁某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受伤人员送医后经鉴定为轻微伤。
经鹿寨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鹿寨县法院认为,梁某持刀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并造成一人轻微伤的后果,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认的罪名成立。鉴于梁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从宽处理。
最终鹿寨县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梁某所用西瓜刀由鹿寨县公安局予以没收,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鹿寨县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或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或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全媒体记者 杨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