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为首套、二套住宅的购房人给予补贴
每套补贴1万元

1号首屏|时间:2024-12-15 08:49作者:全媒体记者李书厚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14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柳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补贴公告》,为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自治区要求实施2024年柳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补贴,对在柳州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为首套、二套住宅的购房人给予每套1万元的购房补贴。


按照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广西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补贴公告》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的《柳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补贴公告》的相关要求,补贴实施时间自2024年12月1日起,对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为首套、二套住宅的购房人按每套1万元给予补贴,每位购房人最多可享受1次补贴,每套符合补贴条件的住宅最多可享受1次补贴,补贴总套数为全区2万套。所购买的新建商品房销售合同首次登记备案时间和缴纳契税时间需在规定的补贴时间内。


购房补贴申请主体为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购房补贴需由购房人通过本人的云闪付App账号线上申请,不允许委托或代人申请。申请开始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上午8:00起,申请截止日期将另行通知。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补贴资金先到先得,额度用完即止。补贴金额用尽或申请时间结束,不再受理补贴申请材料。补贴资金使用完毕,由主办方及时发布公告终止补贴。若补贴终止公告发出前提交的补贴申请总金额超过补贴资金预算总金额,以申请审核通过时间先后顺序确定补贴对象。


购房人在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收到补贴。如未通过审核,注明原因后通过云闪付App退回,购房人需重新修改和提交申请材料。


如购房人为两人及以上的,以其中1名购房人为申请主体申请购房补贴即可。购房人在领取自治区购房补贴后,若发生需要注销合同备案的情形,购房人须先退回补贴款,方可办理合同备案注销。本次补贴为自治区级补贴,与我市、县(市、区)自行制定的契税补贴政策不冲突,可叠加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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