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可获社保补贴

今日柳州|时间:2016-01-01 12:27 来源:柳州晚报 评论:0
    
  记者 杨贝贝
    
     晚报讯  记者昨天(31日)从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了解到,我市的小微企业在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期间,新招用2015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并帮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即日起一个月内,可向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申报社保补贴(不包括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部分)。
 
     本次补贴的对象是招用2015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原已按流程申报,尚未享受足12个月的,仍可继续申报。社保补贴自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按小微企业为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费补贴(不包括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部分)。企业与个人在一年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其实际履行劳动合同的缴费时间计算。本次申报补贴的时间段为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的社会保险费。
 
     但是,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不含劳务派遣机构派遣至用工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与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此外,已按我市企业录用柳州籍高校毕业生给予岗位补贴的,不重复享受本政策。录用非柳州籍生源并符合小微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
 
     有需要的小微企业可登录柳州人才网查阅条件、要求和所需准备的材料。
 
责任编辑:张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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