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罚!这辆五菱车竟然如此“霸道”

今日柳州|时间:2016-01-06 16:19 来源:柳州1号综合 评论:0



 

  据网友@天马行空爆料,1月6曰下午门头路上一辆高顶蓬司机真是胆大!如此霸道!这难道就是传说中奔跑的“金箍棒”吗?

 

  看到这样的图片,1号君十分汗颜,最近交通安全的风是持续在吹呀吹,这位童鞋怎么能当成“耳边风”了呢?行车安全最重要嘛,如此违章行驶在路上,能为自己也为了他人的安全上上心吗?违章了!违章了!违章了!那么你们知道违了哪条吗?为此,1号君还献上了交规小科普,大家都来温习一下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以下条款:


  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三)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小货车属于其他载货机动车, 自地面起不超过2.5m。

 

 

责任编辑:陈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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