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管所查获首例克隆车 几可乱真

今日柳州|时间:2016-01-26 22:50 来源:柳州晚报 评论:0
 
  通讯员 曾洁/文  旺恒/图
 
    晚报讯 昨天(26日),家住融水苗族自治县的刘先生来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车驾管业务监管中心,配合车管所民警对监管中心查获的首例克隆车做调查。
 
    1月11日,桂B66×××号小型普通客车在白沙检测站进行年检,市车管所车驾管业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审核时发现该车可疑。民警经过进一步核查该车车架号、行驶证、登记证书等以及与原车主联系,确认该车属于克隆车,遂依法暂扣车辆。
 
     桂B66×××号牌原车主吴某是刘先生妻子,近期车子正在办理过户手续,从吴某处过户到刘先生名下,目前车子使用的是临时号牌B6Q×××。刘先生说,办理过户手续也是出于无奈,“车子买有6年,2013年12月份就发现我们的车被别人套牌了。当时我就报案,报案后停开了一年再去年检的时候,套牌车已经年检过了,我的也就年检不了,车子没办法上路。”2016年,无奈之下,夫妇俩才决定要过户换车牌。
 
     将自家车子与克隆车一比较,刘先生发现克隆车车牌、车型等几乎一模一样,细心看才能看出克隆车车灯设计与真车有不同。民警的介绍也让刘先生更惊诧,“克隆车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车辆号牌均为伪造,与原车主信息一样,连注册登记上的编码也一样,不过克隆车所用行驶证与柳州市车管所监制的正式版本有区别。此外克隆车车架号虽然是一样的,但上面有打磨的痕迹。”
 
     据了解,克隆车车主是通过代理人来检车,目前民警还在作进一步的调查。
 
     一些人贪图小利、抱侥幸心理企图通过套牌、克隆车等“障眼术”,免除交通违法、逃避事故责任,不仅侵犯了合法车主权益,更严重的是这部分车辆一旦肇事逃逸,对案件侦破、受害者索赔等带来很大麻烦,使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柳州交警提醒,防止爱车号牌被套用,广大车主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车证相关原件,不要轻易被他人抄录或复印,且要确保车辆发动机号或车架号等信息不被泄露。车主如发现车子被套牌,可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进行车牌更换。
 
责任编辑:张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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