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养老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开始
今日柳州|时间:2016-02-05 07:57 来源:柳州晚报 评论:0 点击:5774
通讯员 梁征征 记者 罗世华
晚报讯 记者2月2日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下称“市社保局”)获悉,我市2016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已于2月1日起开始办理,至2016年12月31日结束。
凡2015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按月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含退职)人员、领取供养直系亲属待遇和领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的退休人员,均为资格认证对象(以下简称“领取待遇人员”)。领取待遇人员应在本人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月份当月,到养老金代发银行网点或登录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办理资格认证手续。
三种方式进行资格认证
已完成人脸建模的领取待遇人员,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资格认证:
(一)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养老金代发银行网点办理“人脸识别”资格认证手续。领取待遇人员联系电话或居住地址变更的,由银行经办人员直接在资格认证系统中进行修改。
(二)在家里或网吧等可以上网、带有摄像头的电脑上进行自主认证。
1.通过登录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www.gxlz.lss.gov.cn),打开“人脸识别”网页链接,根据《人脸识别资格认证手册》上的操作步骤进行自主认证。
2.打开IE7及IE7以上浏览器,登录网上认证系统(http://gx.si.gov.cn:8003/us/login/yl.html)进行自主认证。
(三)使用智能手机登录老来网下载安装APP应用终端进行网上自主认证。
对于居住在本行政辖区内的异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指由我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要做好互助建模认证工作,必须使用“人脸识别”方式进行建模认证,不能要求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回其待遇发放地建模认证。居住在广西以外的异地或境外的领取待遇人员,可由其亲属到市社保局养老保险待遇科领取或登录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下载打印《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表》,由居住地社保机构或境外使领馆确认其生存状况后,寄回市社保局养老待遇科进行资格认证。
因病残行动不便、高龄等原因,无法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银行进行认证的领取待遇人员,由其亲属向居住地社区提出申请,填写《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表》,社区工作人员进行登记汇总后上报城区劳动保障中心,由城区劳动保障中心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上门认证。
未建模人员请注意
2015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养老待遇,没有进行人脸建模的退休人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注明本人联系电话和居住地址),到市社保局养老保险待遇科补办建模手续后,才能视为通过2016年度资格认证。
2016年新增领取待遇人员,在办理核定领取养老金的当月必须完成人脸建模,特殊情况建模时间最晚不能超过领取待遇当月的月末。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注明本人联系电话和居住地址),到市社保局养老保险待遇科或到发放养老金银行卡的银行网点,办理人脸建模手续后,才能视为通过2016年度资格认证。
市社保局养老待遇科负责人提醒,现在正值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为了确保广大离退休人员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市社保局对身份证出生月份为1月、2月的离退休人员未进行认证的暂不停发待遇,并请尽快进行认证。3月10日逾期没有按时进行认证的人员,将在3月11日起停发待遇。今后,社保部门将严格按有关规定,对未在规定时限进行资格认证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从次月起暂停养老待遇发放。
责任编辑:张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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