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交警:这些电动汽车可上牌上路

今日柳州|时间:2016-02-18 17:34 来源: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 评论:0

 



 
  近段时间,一些四轮电动汽车在柳州市区悄然兴起,由于价格便宜、操作方便,又能遮风避雨,备受市民特别是老年人青睐,购买后或用作代步,或接送孩子,被冠以 “老年代步车”、“观光车”。虽着柳州交警查获多起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裸奔”电动汽车,当事人付出1700元的高额罚金。然而很多当事人却表示,不知道车辆需要上牌,也不知道能不能上牌?哪些电动汽车可上牌上路?柳州交警表示,市民需购买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的电动汽车,方可到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获得车牌后方可上路行驶。另驾驶人也要考取机动车驾驶证才能驾驶电动汽车。

 


  产品公告详见国家工信部官网: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2822216/n12822235/

 

  案例回放:2月16日,郭大伯在桂柳路口因无证驾驶一辆无牌四轮电动汽车,被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民警处罚1700元并暂扣车辆;去年3月23日,韦先生无证驾驶一辆酷似房车的无牌电动汽车在柳石路被鱼峰大队民警拦下并处罚;去年2月7日,“自学成才”的沈女士无证驾驶无牌电动汽车接送孙子时被柳北大队民警拦下并处罚,拦车过程中,沈女士摇摇晃晃刹车减速了好一会才完全停住。

 

  这些被查处到的电动汽车内,方向盘、加速踏板、减速踏板、挡杆开关……与一般汽车毫无二致,而他们体型较大,堪比汽车的速度,虽无牌无证却挤进机动车道上与普通汽车“并驾齐驱”,这给交通带来了不小的压力和交通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车辆无保险,赔付无保障,更易引发社会矛盾。


  殊不知,电动汽车也属于机动车, 柳州交警表示, “老年代步车”、“观光车”只是商家的一个叫法, 按规定,不管是电动四轮或者三轮车,只要时速超过20公里,车重超过40公斤,就纳入了机动车范围。这类车需要上牌照并取得驾驶证才能上路行驶,否则将面临交警部门严格的处罚,甚至行政拘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1500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机动车未按规定注册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处200元。


  当前,没有明文规定禁止电动汽车销售,只要商家提供了产品出厂合格证、质监检测报告和生产经营许可证便可以进入市场销售。而目前市面上销售的电动汽车,相当一部分不在国家工信部公布的目录范围内,也就意味着购买后无法上牌上路行驶,擅自上路将会被交警查处,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除无法保障权益和理陪外,还有可能负主要责任。


  柳州交警提醒,市民在选购电动汽车时要“留神”,弄清该品牌和车型是否属于国家工信部公告目录产品,谨慎识别,避免购买后无法上牌,就莫谈上路行驶了。同时商家在销售电动汽车时,有义务提醒顾客是否能够注册登记上牌。

 

 

责任编辑:陈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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