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客车凌晨3时还在跑 罚200元扣2分

今日柳州|时间:2016-02-21 10:34 来源:柳州晚报 评论:0
广东客车未按规定停运,被鹿寨交警查获
鹿寨交管大队民警对刘某依法处罚
 
 
  晚报讯(通讯员 邱鸿 曾洁/文 王贤哲/图) 凌晨2时至5时客运车辆禁行、开长途车走4个小时必须休息,这些都是全国统一要求。2月19日凌晨3时许,一辆粤BS0877牌客车不守“明令”未按规定停运,被鹿寨交管大队查获。民警劝停客车驾驶人强制休息,并依法处以200元、记2分的处罚。
 
  19日凌晨,鹿寨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协警在国道323线寨沙执法服务站正常开展春运安保工作,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3点15分,民警发现一大客车在离执法站还有100多米处突然靠边停车,立即驱车前往对其进行检查。
 
  经查,该客车使用性质为旅游客运,属深圳市远捷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路线是由贵州毕节开往深圳宝安,核载65人,实载64人,没有超载,证件及保险都齐全,未持有接驳运输标识。车辆驾驶人刘某为黑龙江人,一开始,刘某声称他是早就停在路边休息了,凌晨2点后就没有动过车。
 
  民警对刘某进行教育劝导,并告知沿线均有电子监控摄像头,刘某最终承认了自己没有停运的违法事实。原来,刘某也心知自己违反了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禁行规定,但他抱着侥幸心理,看到前方有交警查车后赶紧停下,企图逃避处罚。
 
  检查后,民警把大客车引导至寨沙执法服务站门前,让其在这里休息,5点后再继续上路行驶。车停后,部分乘客对民警工作表示不解,有人发出怨言:“我们几个赶时间去务工啊,这样停下几个小时,到深圳后都误时误工了。”
 
  看到乘客不解的眼神,民警耐心解释了关于客运车辆夜间2时至5时禁行规定,指明夜间行车对乘客生命安全带来极大威胁。听到民警一番劝解,乘客也表现配合,并赞同安全返程。
 
  春运期间,柳州交警依托执法服务站、执勤卡点坚决查处客运车辆凌晨2时到5时违规运营以及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客运车辆运营资质、驾驶证、载客人数、年检及保险等情况严格核查,及时发现、拦截涉嫌违规通行的客运车辆。提醒广大驾驶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安全才是到达目的地最短的距离。
 
 
责任编辑:覃连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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