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牌钱包1折秒杀,刚收到货,卖家就消失
核心提示:随着网络购物的兴起,在大雪纷飞的东北吃到新鲜的水果已经不再是难事,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应运而生。例如:商家宣传夸大其词,到手商品质量差;通过网络交易,银行卡被盗刷事件屡见不鲜;海外代购产品,真假难辨等等,让不少网友对网购又爱又恨。
自柳州晚报“3·15消费维权行动”以来,有不少网友爆料曾在网购中遇到的“奇葩事”。为此,记者根据网友提供的线索,咨询相关部门向网友支招,同时也给正在网购的市民敲响警钟。
弄虚作假坑害消费者
案例一:年前网购扣肉 元宵节才吃到
今年1月,市民白小姐在天猫商城购买了两碗扣肉准备过年吃,但直到过年期间都未等到发货。按照网站规定,参与活动的商品应于付款后5天内发货,店家客服则解释为订单太多忙不过来,白小姐只好作罢。
直到2月份元宵节到来时,都快忘了此事的白小姐才接到通知称扣肉已经发货,让她哭笑不得。
案例二:团购暗藏内幕 旅客游江受阻
去年4月,外地游客唐女士与朋友一同来柳州游玩,在网上团购了6张普通游船船票,并按照提示提前预约。但当晚唐女士上船时,却遭到工作人员以游船客满为由的阻拦。随后,她们被迫购买了价格贵了一倍的豪华游船船票。
经调查,唐女士团购了普通游船项目,最终的确没有享受到服务,而游船的运营商——柳州金湾水上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瑞通”游船经营公司)业务负责人表示会对此进行调查。
【专家支招】
通过网络购物虽然便捷,但是毕竟不是面对面交易,不少网友都曾遇到过,到手的物品与卖家宣传不符的情况。若是遭遇此类事件,应当如何维权呢?
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消费者可先与购物平台的客服沟通,若是协商不下,消费者应当向商家经营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和消协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投诉。如果双方协商不下,可向法院起诉。
高风险产品慎购
案例一: 网购东北血肠 到货发黑发臭
去年10月,市民黄女士听说东北血肠好吃,便在网上查询。在一家购物网站上发现了一家自称“东北土猪血肠”的网店,并且对方保证真空密封包装,快的话两天就能到了。黄女士听闻,便兴冲冲地下单,购买了1斤血肠。
两天后,黄女士接到快递电话,对方说:“你这个是什么快递,臭死了,快来拿走吧。”她取回快递拆开一看,血肠发黑,还散发出阵阵恶臭,立即扔到垃圾桶里。
黄女士要求卖家退款,但是对方坚称:“没看到物品,不知道黄女士所说的是否属实。而且南方温度高,血肠变质是不可抗拒因素。”
电击手电筒从淘宝转移到QQ的私下交易
案例二:网购手电筒 险买到违禁品
近日,刚毕业的小刘准备和同学外出旅行,准备在网上购买强光手电筒以作防身之用。当网购平台的卖家得知小刘的意向后,便发给小刘一个QQ号,说是换个地方说话。在QQ上,卖家推荐称,电击手电筒比强光的更厉害,而且价格实惠。小刘又惊又喜,正当她想付款购买时,身边的朋友提醒到,为何电击手电筒不在淘宝上交易?私下交易是不是有问题?
经记者调查得知,不少外出旅行的朋友都会选择一些自卫器械,但是电击手电筒属违禁品,市民不得私自携带和购买。
【专家支招】
网购食品风险高,尤其是卫生问题一直困扰着吃货网友们。去年10月1日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中明确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目前,可以看到几大网络购物品平台,都在逐步调整。若是发现无资质卖家,消费者可向商家所在地的食药监部门举报。
案例中的违禁品在网上售卖屡禁不止,交易方式更为隐蔽,诸如使用“火星文对话”“从淘宝转移到私下交易”等等。在淘宝网站上,诸如医疗器械、饲料、伪造证件、管制刀具、警用军用物品等33种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或者限制出售的物品,一经查获,或将承担法律责任。
微信交易维权难
案例一:朋友圈里买玉石被骗6万元
2014年11月底,市民李先生向警方报案称,他在朋友圈购买玉石遭骗6万元,卖家已消失。据了解,玉石爱好者李先生加入了一微信群,群内一名叫王某的男子做玉石生意,经常发布图片,与其他人交易,李先生也曾花费3万余元从王某处购买过玉镯。
2014年9月,李先生再度看中一款玉石,王某报价6万元。两人达成交易,之后王某欲改价,被李先生拒绝,王某便消失了,李先生只好报案。警方通过刑侦手段,前往上海找到了王某,王某最终将6万元退还给了李先生。
案例二:买的是“纯种佛鳄龟” 却收到“中华花龟”
去年10月初,一向喜欢宠物的小李在朋友圈看到有人在卖“纯种佛鳄龟”,并且还晒出了照片。小李便激动地向对方咨询价格。卖家称1000元一只,不议价。虽然价格偏高,但是“纯种佛鳄龟”的照片,小李越看越喜欢。稍作犹豫后,小李便把1000元如数打到对方的账户上。
第二天,按照原先约定好的交易地点,一辆面包车停在小李面前,一名男子递给她一个透明盒子,便匆匆离开。小李打开盒子一瞧,这哪是“佛鳄龟”,就是一般的中华花龟,市价200元左右。
无奈之下,小李拿着中华花龟和聊天记录向工商部门投诉,但执法人员拨打卖家电话已经是空号,微信也一直无人回应。
【专家支招】
微信交易目前仍存在许多漏洞,消费者很容易就因商家消失而陷入维权无门的境地。在微信朋友圈中,大多为经营者个人经营,不具备经营的相关执照和证件,无法确认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行为,所以并不适用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认为,微信朋友圈的商品交易在法律上属于“偶发的民事交易行为”,这种交易由一般的民事法律来规范,如果消费遇到问题,可以依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进行维权。黄律师建议,如果使用微信朋友圈交易,应确认卖家的真实身份信息,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以及各渠道汇款的相关凭据,必要时签订买卖协议,这些都可以作为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维权的重要依据。
常见骗局要知晓
案例一:点击陌生链接 4万余元没了
今年2月,市民韦女士在网上购买了一条39元的裤子。付完款后的几个小时,便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对方自称是网店的客服,把韦女士的个人信息和购买信息说了一遍,然后对韦女士说:“快过年了,快递放假了,你退款吧。我现在把退款的网址发给你。”韦女士信以为真,根据对方发来的网址,填了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客服”只留下一句“5分钟后退款”便再无踪影。
5分钟后,韦女士接到银行短信,银行卡里的4万多元竟全部被人转走!韦女士这才恍然大悟上当受骗了。
案例二:非购物平台交易 要多留个心眼
市民何女士在微博上看到这样一个链接: “香港代购正品附小票1折秒杀,原价2980,现价只要298,保证是正品!”微博后面还有上千位网友留言“是正品,去实体店验货了!”“买到简直是赚到了”等等。
何女士半信半疑地通过微博私信,向对方的私人银行账户汇款,购买折后价288元的“经典款钱包”。何女士拿到钱包时,发现里面附有一张英文发票,她按照发票上的电话拨打过去,对方竟称“这里是酒店,不是商场!”于是何女士又拿着钱包,来到该品牌包包的实体店验货,售货员表示,从厂家进货都没有这个价格,何女士肯定是买到假货了!
当何女士再向商家讨要说法时,对方早已不见踪影。
【专家支招】
警方介绍,“陌生链接”之所以可以“隔空取钱”,实际上是不法分子发送给市民的“钓鱼链接”,一旦点击链接,输入银行卡账号和密码,个人信息便暴露无遗。
“钓鱼网站”是犯罪分子常用的网络诈骗手段。“钓鱼网站”就是向网民发送含有“木马”的虚假网页,当买家“上钩”后,便可以窃取买家的个人信息,从而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
然而这并不是防不胜防的,首先要注意识别购物网站的正确域名,不要在不熟识的网站进行交易;其次,网购时要仔细查看购物流程,出现异常时,及时向网站客服咨询;最后,发现银行卡有异常时,要在第一时间冻结账户,并且向警方报案,以便及时追回被盗钱财。(记者 黄筱逸 姚星羽)
责任编辑:李昕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