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政策实施半月 我市房屋交易量激增

今日柳州|时间:2016-03-18 08:48 来源:柳州1号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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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我国最大的内需潜力和发展动能所在。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强调,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是今年要重点抓好的工作。今年3月份,因自治区支持农民工等新市民购房补贴新政及契税和营业税的利好政策出台,市住建委也正在制定我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具体措施,释放了向好发展的信号,房屋交易量激增,存量房买卖交易备案件数较去年同期增长103%。我市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各项措施成效明显。


        据往年情况,3月份是全年房屋交易量较低的时段。不过,记者从市住建委了解到,自3月初起,柳州房产交易量大大提升,市场各类交易保持了持续增长,每天还未到上班时间就有不少市民赶来取号排队,大部分都是前来办理房屋交易手续的市民。自新政实施以来,市住建委指导下属单位市房产交易所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增扩服务窗口,将5个交易接待窗口扩展至10个,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以保证全面详细为老百姓答疑解惑和熟练办理业务。面对激增的工作量,工作人员坚持答疑有耐心、接待按程序、服务不打折,认真为市民受理每一笔交易业务,确保每位办事群众顺利办理业务。


        市住建委提醒市民,买卖房屋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房地产居间、代理等服务的,建议选择已在房产主管部门备案,持有《柳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明》的经纪公司。经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具有二手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资格,可以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直接进行房屋核验与网上签约手续,减少了买卖双方往返房产交易所办理业务的次数。目前在房产交易所大厅窗口有备案经纪公司名录公示,也可以拔打电话2836055咨询备案情况。此外,市房产交易所提供免费的二手房资金监管服务,保障二手房交易安全。(记者 李书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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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民购房实施细则将出台 支持农民工购买商品房
 

  农民工等新市民的购房福利来啦!日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支持农民工等新市民购房需求认真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支持农民工等新市民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每套享有1万元补助。有意愿购房的农民工等新市民,可等各市具体实施办法出台后到相关部门咨询,圆自己在城市的安居购房梦。《通知》还提出了要加快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进一步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鼓励房地产开发商积极让利等共4个方面的9条去库存措施。

  

  农民工购房可享1万元补助

  

  《通知》明确,自2016年2月5日至2016年12月31日(以网签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凡在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房源信息平台购买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且所购住房为家庭在购房地唯一住房的农民工等新市民,采取先购后补、定额补贴、分级结算、直补到户的方式,给予每套1万元的补助。

  

  补助的具体操作办法由各市县自行制定。补助的资金60%由各市县自行筹措,40%由自治区财政予以解决。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户不再重复享受购房补助。均低于此前计税毛利率。非普通住宅、商业、车库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为1.5%,普通住宅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按1%执行,均低于此前的预征率。

  

  鼓励开发商积极让利新市民

  

  据介绍,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房源信息平台是由各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打造的实现货币化安置的平台,该平台打通了一条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的通道。

  

  《通知》明确今年3月底前各市县要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建立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房源信息平台,农民工等新市民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户通过平台选购住房。

  

  有关负责人表示,进驻平台的房地产企业必须是取得销售许可证并且有现房在售的,进驻平台的企业应主动让利,在平台的销售价格必须低于对外销售价格。

  

  为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进驻到平台中,《通知》规定进驻平台的房地产企业可以享受适当的税费优惠。开发项目位于南宁市所在地城区和郊区的,计税毛利率为15%;开发项目位于其他设区市所在地城区及郊区的,计税毛利率为10%;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计税毛利率为5%;开发项目属于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危旧房改住房改造的,计税毛利率为3%。

 

 

责任编辑:陈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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