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司机连撞5车逃逸被拘留15天

今日柳州|时间:2016-03-19 20:40 来源:柳州交警 评论:0

图为被撞小车 来源中新网


  近日,邮政公司员工覃某驾驶邮政车,在高新南路向左逆向碰撞停在经典时代南门路边停车泊位内的5辆小车,5车不同程度受损,无人受伤,覃某驾车逃逸。3月16日,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中大队对前来投案的覃某,按交通事故逃逸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并处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这样一来,覃某原来是A2证,因逃逸记12分则降为B1证。

 

  接报警当早,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中大队民警赶赴现场进行勘查,通过智能交通系统,查看到3月12日早上6:47分许,覃某驾驶绿色邮政车桂BA2XXX号中型厢式货车,车辆外观喷涂绿底邮政标识,从沿江路右转进入高新南路,由西向东逆行驶过对向车道,造成连撞5车的交通事故。民警迅速确定肇事车辆所有人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柳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邮政公司),肇事司机覃某为该公司员工。

 

  事发当天上午10时许,邮政公司相关负责人到城中交警大队配合警方展开调查,但覃某未到案,单位也无法联系到覃某。 经办案民警与覃某联系做其思想工作,以及在公司、家属的劝导下,12日下午15时许,覃某到城中交警大队投案。

 

  经民警询问,覃某对驾邮政车撞5车的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后悔:“出了这事工作估计都保不住了。”

 

  据覃某供述,12日6:20分许,覃某驾驶邮政车从航鹰路邮件处理中心出来,准备拉邮件到高新邮件投递部。

 

  覃某称:“当我行驶至高新南路经典时代南门时,我的手机响了,有信息进来,我低头看手机。然后我驾驶车辆的方向盘往左偏,车头左侧撞到了停在路边的5辆车。事故发生后,我觉得离投递部很近,我急着到高新邮件投递部卸邮件,没有下车查看,也没有报警更没有停车。”  到了当天上午7时许,他打电话告知单位同事自己在高新南路发生了事故。 据办案民警介绍,覃某撞5车肇事逃逸,影响较大,损失严重,给附近小区居民带来惊吓。经初步评估,被撞5车损失约5万,但因覃某肇事后逃逸,保险公司只会承担交强险部分的财产损失2000元额度。而面临大额赔偿金额,只能有覃某及负有连带责任的单位来承担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16日,覃某因交通肇事逃逸已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行政拘留15天。 柳州交警提醒,开车时看手机、接听电话等都是危险行为,分散注意力,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如不幸发生事故,还是立即报警、报保险,天网恢恢,将无处可逃。只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安全意识,才能有效保护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通讯员:彭麟雅 曾洁 张丽 ) 

 

责任编辑:韦树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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