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管不住手” 小心挨罚款哦

今日柳州|时间:2016-04-01 08:48 来源:柳州晚报 评论:0
(图片来源网络)
 
  “禁渔期间收收手,收获时节更富有。”3月31日,记者从市水上综合执法大队了解到,从2012年开始,每年4月1日12时起至6月1日12时止,柳江流域进入为期两个月的禁渔期。禁渔期间禁止一切捕捞行为,违者将按相关法律规定查处。执法部门呼吁:请市民群众共同维护柳江河水生态环境。
 
  执法人员表示,禁渔期间禁止一切捕捞行为,比如:向江中放网、虾笼、地笼等违反禁渔期规定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的,可没收捕捞物和违法所得,并处相应罚款处罚;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如果存在电鱼、毒鱼等严重违法情况的,执法人员将立案查处并移送至公安或司法机关。
 
  另外,市民在禁渔期间发现违规捕捞行为,可拨打以下举报电话:政府热线12345、数字城管服务热线12319、市水上综合执法大队24小时值班电话18977281769等。
 
  据了解,今年是柳江河流域第六个禁渔期。禁渔期间,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止所有餐馆、酒楼、集贸市场销售江鱼;渔民要将渔船暂时停靠岸边两个月;有关部门将对码头、市场等进行严格管理。(记者 张捷)
 
 
责任编辑:覃连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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