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每去商痁他都想做同样的事,是眷恋还是变态

今日柳州|时间:2016-04-11 11:40 来源:柳州晚报 评论:0
(图片来源网络)
 
  变态男子阿畅专偷女人内衣裤来满足自己的生理需求,6日,他因盗窃罪被柳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40多岁的阿畅与妻子离婚多年,后一直没有再婚。每当空虚寂寞的时候,他就到商店盗窃女装来满足需求。
 
  去年11月19日晚,阿畅又到商店偷女装,店主发现后报警,他被当场抓获。
 
  阿畅交代,他在2014年10月至2015年11月期间,在多家商店偷得毛衣3件、外套4件、内衣裤14件、皮草2件,每次“用”完后他就将这些衣服丢弃。
 
  柳城法院经审理认为,阿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而阿畅主动交代了尚未被公安机关掌握的多起盗窃事实,并因此被追究刑事责任,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法官表示,阿畅的行为属于恋物癖初期症状,建议向心理医生寻求一些健康有益的引导。(文中人物为化名)(通讯员 张秋华 李柳凤)
 
 
责任编辑:覃连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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