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这19个路口右转也要看灯 否则可能被记6分
今日柳州|时间:2016-05-03 17:01 来源:柳州1号APP综合 评论:0 点击:8501
近日,市民覃先生收到一条交通违法告知短信:“在东环大道与高新三路相交路口因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行为被交警执法设备拍摄,拟罚款200元,记6分••••••”他有点摸不着头脑,到底怎么闯红灯啦?经向交警查询发现,原来他从东环大道由北向南行驶,右转进入高新三路时遇红色箭头灯没停下被抓拍,将被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这让覃先生非常郁闷,因为此前这个路口都是亮绿色箭头灯,可以随时右转。
原来,今年以来,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警支队监控指挥中心利用交通管理远程控制系统,把市区内19个路口的右转信号灯,设置成红色箭头的方向指示信号灯。此举是为了确保相邻方向的人行横道线上绿灯放行的行人安全横过道路。
与覃先生有类似经历的部分驾驶人,也存在经路口右转时不看红色箭头方向指示灯而右转的交通违法行为,导致被电警抓拍,将被处罚200元、记6分。
据悉,柳州市区19个配置了右转红色箭头的方向指示信号灯路口包括:
跃进路与锦绣路交叉路口、八一路与广雅路交叉路口、北雀路与红碑路交叉路口、燎原路与白云路交叉路口、蝴蝶山路与荣军路交叉路口、荣军路与银桐路交叉路口、静兰路与静兰东一巷交叉路口、柳石路与银桐路交叉路口、屏山大道与鱼峰路交叉路口、东环大道与文兴路交叉路口、东环大道与文昌路交叉路口、桂中大道与潭中东路交叉路口、东环大道与潭中东路交叉路口、东环大道与河东路交叉路口、东环大道与高新三路交叉路口、红光路与城站路交叉路口、城柳路与航生路交叉路口、柳太路与河西路交叉路口、河西路与西环路交叉路口。
交警提醒,在有单圆交通信号灯,而没有带右转箭头的方向指示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无论单圆交通信号灯是红色还是绿色,均允许机动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在右转车道内右转,但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应当停车让行;在遇右转红色箭头的方向指示信号灯亮时,机动车必须停下等待,绿色箭头灯亮时方可右转。此外,非机动车也与机动车一样需要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通行。(文:旺恒 图:王贤哲)
责任编辑:张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