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小刮擦溜走算逃逸!已有好多人被记12分

今日柳州|时间:2016-05-03 19:51 来源:柳州1号APP综合 评论:0
 
 
     停车场里行车、停车、倒车时不小心与其他车辆发生刮擦,自以为是小事故,没人看见就心存侥幸,一走了之。殊不知,这已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将面临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3月27日01时46分,何某驾驶一辆桂BLFXXX的黑色长安SUV,在五一路广场地下停车场右转时,将一辆停在旁边的白色雷克萨斯小轿车刮伤,何某并未下车查看,直接将车子开走。28日下午,被刮伤车主黄某报案,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中大队民警通过停车场监控视频取证、锁定肇事车辆及驾驶人何某,随后何某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罚。
 
     1月23日18时许,李某在广场路地下负二层停车场取车时,发现自己的车辆前车门凹陷、刮伤、脱漆。李某在步步高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查看监控视频,发现一辆车号为桂B06XXX的白色菲亚特小型轿车在17时23分倒车时,因速度过快撞上了停在旁边的李某的车辆。次日下午,李某到城中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报案,民警通过停车场提供的监控视频、车牌号锁定肇事车主赵某,随后赵某同样被处罚款1000元,记12分。
 
     据统计,自2016年以来,城中交警大队逃逸处罚记12分的交通事故共35起,仅4月份就有13起。
 
  柳州交警提醒,车辆驾驶人撞到或刮擦他人车辆后,不要随便离开现场,应及时报警,或者用纸条等方式告知对方车主,以避免涉嫌逃逸。如果出了事故后选择逃逸,保险不但不理赔,还会加重肇事者在民事赔偿、行政责任、刑事处罚等三方面的责任。 (文、图/黄瑛)
 
责任编辑:张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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