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毒驾还带着大砍刀!阿哥你这样开车很危险

今日柳州|时间:2016-05-10 17:36 来源:柳州交警 评论:0
  5月10日凌晨开始,柳州市交警支队组织警力开展夜查行动,又查获醉驾行为6起、酒后驾驶7起,1人涉嫌“醉驾+毒驾”,现场查获K粉(一种很危险的精神科药物(毒品))若干、管制刀具1把。深夜不归家,凌晨还醉驾,身上携毒品,如此“行乐”,不知这些当事人的父母亲人该多心酸!
 
鱼峰交警用唾沫测试仪对何某进行唾液检测,显示其带毒
 
1人涉嫌醉驾毒驾  携毒品及管制刀具
 
  当日凌晨0:30分左右,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鱼峰、柳东、城中、特勤大队设点严查酒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凌晨2时许,鱼峰交警在文惠桥南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驾驶人何某在进行酒精吹气测试时,显示结果为11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检查过程中,何某不仅站不稳、眼睛睁不开、状似迷离,面对民警询问也答非所问,系列表现让现场民警起疑。在对何某所驾车辆进行检查时,搜出一把约40厘米左右的砍刀,刀上布有红色可疑物。接着民警又从何某身上搜出3张一元钱,其中2张钱对折包有粉末,何某陈述粉末为“K粉”。
 
  民警用唾沫测试仪对何某进行唾液检测,何某一开始不配合,先说自己没有唾液,民警让其喝了水后再测试,结果显示何某带毒。何某涉嫌醉驾、毒驾、携带毒品及管制刀具,被鱼峰交警控制后,移交至鱼峰巡警大队箭盘中队。10日上午10时许,尿检报告显示何某系吸食毒品。目前,何某已被移送鱼峰刑警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查获酒驾、醉驾多起  
 
何某涉嫌醉驾、毒驾、携带毒品及管制刀具,被鱼峰交警控制后移交至鱼峰巡警大队箭盘中队
 
  当天凌晨,柳州交警共查获6起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其中2人是大三学生。10日上午,柳城交警也查获1起酒驾。鱼峰交警还在文惠桥南连续查获其它5起醉驾,其中蒙某酒精吹气结果高达173mg/100ml,但也有人对吹气结果不服,拒不配合。
 
  2:13分许,刘某驾车载2名朋友被拦下。但刘某不愿配合检测,下车后刘某与车上同行的2人均只顾着打电话,经民警劝说后,刘某好不容易才接受酒精吹气检查,结果显示为82.2mg/100ml。刘某不服,民警带其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查,刘某仍不从,2名朋友也想阻挠,最终被劝服,整个过程持续了2个多小时。
 
  醉酒驾驶害人害己,作为朋友不仅未规劝醉酒者酒后不要开车,同车而行遇到交警执法后,藐视法规,拒绝配合,把生命当儿戏,令人堪忧。
 
鱼峰交警凌晨查获多起醉驾行为
 
珍爱生命 拒绝酒驾毒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此外,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酒驾、醉驾、毒驾付出的代价远远不止罚款、记分,为图一时刺激,一旦出现交通事故,不仅家庭受害,甚至还会伤及他人,付出生命的代价。尤其是毒品不仅对人体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吸食毒品后,神经产生刺激,使人变得狂躁,不可控制自身行为,对自己发生了什么事情往往都是不知所云。在道路交通环境中,吸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行为以及尚未戒除毒瘾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行为,都可以称之为“毒驾”。毒驾比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也更大,不仅应急反应速度变慢,在幻听、幻觉等不真实的情况下,极易造成恶性交通事故。
 
  5月9日,广西召开全区公安机关整治毒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部署在全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治毒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期间,各地公安交警、禁毒、治安等部门采取相关数据库关联实时比对,联合设卡上路执法检查等举措,强化部门联动,信息互通,形成严管严查毒驾违法行为的强大声势,发现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一律不予受理驾驶证申领业务。
 
  柳州交警坚决打击酒驾、醉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为生命着想,为父母亲人考虑,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远离毒品,拒绝酒驾、毒驾。(通讯员 曾洁)
 
 
 
责任编辑:李昕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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