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上向善好青年】戈宁:穿梭在大苗山调解纠纷
今日柳州|时间:2016-05-22 17:47 来源:柳州晚报 评论:0 点击:3544

个人档案
姓名:戈宁
推荐类别:爱岗敬业
在融水大苗山深处,有一名“87后”青年,他常常穿梭在田间地头,为群众调解纠纷,宣传法律,他是融水苗族自治县汪洞人民法庭的副庭长。在基层岗位上,他创新工作方式推出“流动法庭”,为大山里的老百姓解决到法庭打官司路途遥远、经济成本大、司法维权困难等问题。
戈宁出生于融水的一个山村,大 学就读于广西民族大学法学专业。
2010年大学毕业,戈宁选择回到家乡融水法院工作。2014年,戈宁调到汪洞人民法庭任副庭长。
汪洞人民法庭距离融水县城100公里,是我市法院系统最边远的人民 法庭,辖区共有6个乡镇,所辖乡镇距离融水县城均在90公里以上,最远的乡镇距离法庭需要3个小时的车程。而村民大多数都没有车,到法庭打官司要多次往返奔波,十分不便。
于是,戈宁大胆创新,推出了一系列便民措施,推出“假日法庭”和“午间法庭”制度,避免休息日、节假日来诉群众无人接待,解决村民因外出务工、节假日或午间不能参加诉讼的问题;针对辖区群众有“赶圩”等特点,推行“圩日法庭”“流动法庭”开展巡回审判活动。
今年3月,杆洞乡一名苗家妇女因为自家种的杉木被同村的村民砍掉,两方引发纠纷。该名妇女想到汪洞人民法庭寻求帮助,但因为路途遥远,于是通过电话联系法庭预约立案。为了方便双方,戈宁选择在该乡的圩日上门立案,在现场就该案进行了解和调解,为两名村民解决纠纷的同时,也给旁听的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戈宁还是一名“调解能手”,农村的调解工作不易,不仅要讲法律、讲事实,更要学会变通调解方式。针对少数民族聚居的特点,他与同事以民族分工,他是苗族人,就主要负责调解苗族群众的纠纷案件,相同的民族语言为调解工作带来了许多便利。
同时,调解工作还要克服大山艰苦的自然条件。去年冬天,为了调解融水县怀宝镇九东村的一起离婚案,戈宁前前后后一共去了该村9次。当时由于大雪封山,车辆无法行驶,很多次他都只能踏着大雪步行1至2个小时到该村。戈宁说,即便有车,因为路况不好,车辆经常会出问题,他和同事半夜从山里走出来的情况时常发生。
即便工作非常辛苦,但戈宁却非常乐意在此奉献。今年,戈宁有机会调回到融水县里工作,但是他却放弃了,选择继续留在汪洞人民法庭,为大苗山的群众服务,将青春奉献给大苗山。(记者冼冰)
责任编辑:覃连毅
本文未经柳州日报社许可不得转载、录用及擅自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