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开玩笑!在广西 柳州人也可以做岛主了
今日柳州|时间:2016-05-26 14:41 来源:柳州1号综合 评论:0 点击:3264
随着国内兴起投资海岛热,申请到一座无人居住的海岛上当“岛主”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广西目前有646个海岛,其中无居民海岛632个!
碧海蓝天、椰林树影、水清沙白……
迷人的海岛风情
让不少人萌发了当“岛主”的梦想。

你想在广西做岛主吗?
这个愿望将有望实现。

5月25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上审议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无居民海岛使用保护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条例》草案正式施行后,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依法申请取得无居民海岛的使用权。
早前,广西颁布的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评估办法让小伙伴们沸腾了。
根据该办法,广西各等级无人岛中,最贵的是填海连岛用岛,最便宜的是林业用岛,而离岸最远的六等林业岛每公顷只要14元!!
这样看起来,买座小岛应该不是难事哦?

在实际操作中,“14元”只是按国家规定制定出的最低单价标准,还要考虑购买岛屿使用权者的目的与当地规划、经济发展需要是否相吻合等因素。
而且,这个“14元”的单位是元/公顷·年,并不是“买岛”只需14元。最后一点很重要——广西并不一定有符合单价“14元”的岛屿。

如何能取得无居民海岛使用权?
《条例》草案提出,单位和个人使用无居民海岛的,应当依法取得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可以通过申请批准或者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
最长不超过50年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50年。超过5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那么问题来了↓↓
申请“购岛”程序复杂吗?
根据规定,有意向上岛开发的单位或个人,须向有关部门提交海岛使用申请书、开发利用具体方案、使用项目论证报告以及资信证明等材料。此后,将由国家和自治区分级审核审批用岛活动申请。
涉及到造成海岛消失或填海连岛的用岛、进行探采矿等开采活动的用岛会对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必须上报国务院审批。关系国家海洋权益、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的用岛活动等也要在国务院批准后才能进行。除此之外,其他用岛申请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来源:南国早报、广西新闻网)
责任编辑:覃连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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