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您打听||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患者可以更改就诊点啦
今日柳州|时间:2016-06-20 20:45 来源:柳州1号 评论:0 点击:3332
“我最近搬家了,可以换离新家近一点的慢病定点机构就诊吗?”近日,我市退休职工李师傅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以下称市社保局),咨询自己就诊的慢病定点机构能否更换的问题。
市社保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关于加强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的通知》规定,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实行定点就诊管理。上年度已办理门诊慢性病选点手续的参保人员,如需变更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可在2016年7月1日后首次就诊前办理,未办理的,默认已选定点继续使用。
市社保局工作人员特别强调,不是每位参保人员都需要改点,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参保人员,按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是否改点。未办理门诊慢性病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不需要办理。办有门诊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可以选择本市3家定点服务机构作为慢病治疗机构,其中1家三级医疗机构、1家二级医疗机构、1家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办理了门诊慢性病在外购药手续的参保人员选择1家统筹药店。
市本级改点业务可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办理,各县区慢病人员可在本县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办理。需要办理的参保人员需携带医保本、医保卡等材料,代为办理改点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或代取药证明。本医保年度内(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仅可变更一次所选定点机构。(通讯员 刘文文 记者 杨贝贝)
责任编辑:李昕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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