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新市民租房补贴申请认定事项有调整
今日柳州|时间:2016-07-01 20:33 来源:柳州晚报 评论:0 点击:3454
想要申请新市民租房补贴的读者注意啦:关于受理时间和家庭人均收入认定等事项有调整哦!
1日,市住建委发布《关于新市民租房补贴申请事项的补充通知》,针对目前各城区在开展2016年新市民补贴申请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就新市民关注的申请受理的时间、家庭人均收入认定、社保缴纳证明、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认定、新市民《居住证》等内容,发布了具体的补充说明。
快来看看有什么补充吧!
【新市民申请租房补贴须事项的补充】
1.关于申请受理时间:本批次申请受理时间延长至2016年7月31日止。
2.关于家庭人均收入认定:家庭人均收入以申请家庭实际取得的收入计算,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材料为应发数额扣除五险一金后计算。
3.关于社保缴纳证明:
①外来务工人员“连续两年缴纳社会保险”调整为:从2013年6月1日起自申请日之前在本市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累计满24个月,且缴纳期间中断不超过6个月。不另行区分单位缴纳还是个人缴纳;
②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自申请日之前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一年以上。
注意:社会保险缴纳实行一年一审,申请人须在发放补贴期满前一个月主动提交社会保障证明材料,未参加年度审核或未通过年度审核的停止发放租房补贴。
4.关于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认定:新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职校生)是指持有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自毕业的次月起未满5年且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毕业生,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即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3591元/人·月),包括已落户至市区用人单位、学校等集体户口的新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5.关于新市民《居住证》:申请人申请新市民租房补贴应主动提供居住证或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受理回执单,其共同申请家庭成员须有居住证明材料(含社区、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
看完这些,对想要申请新市民租房补贴的你是不是有帮助呢!(记者 周仟仟)
责任编辑:覃连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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