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群众举报后,柳北区物价局及时组织执法人员介入进行调查,经核实,该民办小学每学期向学生家长收取的学费标准违反柳州市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我市民办小学及初中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柳价费[2013]71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存在超过规定标准收取学费的行为,多收价款金额高达20多万元,且未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该校的乱收费行为造成较大的社会负面影响,损害了学生家长的合法利益。柳北区物价局责令该校举办者在规定期限内将多收价款进行清退,并对该校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