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健康防线
广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是职工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医疗保险的二次补助);
关键词:公益活动
广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公益性活动;
关键词:保险范围宽
不论病种病史都能参保获得补助,(所有因病住院自付费用达到规定动作数额就可获按比例的补助);
关键词:缴费低
与商业保险相比,每人每周期仅交70元的互助费,可在保期内多次申请住院补助。
关键词:受益率高
保障年度期内可多次享受补助待遇(缴费70元/年,受益者最高累计可补助15万元,受益率达2140%);
关键词:即交立保无免责期
自参保会员缴纳互助费并办结参保手续后的次日零时起生效。(原保障计划免责期为1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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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升级后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由对特殊群体的“特惠型”向“普惠型”转变,与过去开展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相比,新《办法》在活动主体、参与对象、操作办法等方面进行了较大调整,确保为职工提供最大化的受益和普惠化的服务。
一、互助保障期限:
互助保障活动以一个年度为周期,同一参保会员在有效互助保障期限内只可参保一次(多次参保无效)。
二、缴费标准:
参保会员应按期一次性缴纳互助费,缴费标准每人每周期人民币70元。
三、 补助标准:
(一)住院补助:在保障期内,参保会员住院自付部分医疗费,按照不同额度分别以15%、25%、35%的比例给予补助,每个互助保障期限内补助金合计总额最高为150000元;
(二)参保会员因意外或疾病身故的可一次性获5000元补助。
四、 参保须知:
(一)参保条件:
1、已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辖区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通过单位工会组织团体参加本活动。(居民医保、离退休医保、新农合不可参保);
2、在职职工(无论在编、无编均为在职);
3、工会会员(与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职工都属于工会会员)。
(二)年龄要求:
1、身份证年龄显示男女已满18周岁,女未满55周岁、男未满60周岁方可参保;
2、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职工不能参保(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在职领导,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或书面说明)。
(三)人数要求:
参保会员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本单位在职工会会员的75%。
(四)互助费来源及依据:
1、来源:
职工个人自愿缴纳;单位、基层工会给予参保职工的补助;各级工会给予的专项资金补助;
2、依据:
①《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职工互助互济保障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总工办发[2007]17号)提出了推进职工互助互济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各项要求。
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指出,鼓励工会等社会团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互助活动。
【效果: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为职工排忧解难】
柳州市自2004年开展全区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以来,这一项惠及广大职工的民生工程深受欢迎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2015年,全市各级工会共组织23万多名职工参加“四项保障计划”36万多份;截止今7月14日参保出险职工1064人次,发放保障金940.42万元。为11.8677万名农民工赠送“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障卡”。近几年来,柳州市总工会多次荣获全区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特等奖第一名,连续两年获特别贡献奖及最佳进步奖。
责任编辑:覃连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