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柳购首套房如何才可申领万元补贴?看这里!
今日柳州|时间:2016-07-26 22:19 来源:柳州晚报 评论:0 点击:4646

柳州市区户口名下无房者购首套房可申领1万元补贴。这一好消息20日在晚报上披露后,当即引起了广大读者的关注。不过仍有很多市民对执行的条件、收取的材料等还不是很清楚。在与市财政局会商后,26日,市住建委就读者关心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解读。
■新购了商品房后又转让的,同时也符合其他条件,可以视为首次购买
根据《柳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财政补贴资金申报领取和退补操作流程》的要求,要想获得购房补贴的首要条件是购买人及其家庭在柳州市区范围内(柳南区、柳北区、鱼峰区、城中区、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名下无商品住房(在申领补贴时必须提供有关个人名下无房的查档证明),属于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广西区内城市户籍的无住房家庭可参照执行。
其次,所购买的商品房为新建商品房并且仅为柳州市区范围内(柳南区、柳北区、鱼峰区、城中区、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的新建普通商品房,所购房源为柳江、六县内的新房不在补贴范围内,各县是否出台类似政策,可向所辖县咨询。
此外,购买限价商品房同样属于商品房范围。不过,所购房源为二手房、非住宅的则不能申领补贴。
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即使在父母户口名下,父母拥有住房的,不影响成年人的购房。
如果已经新购了商品房后又转让的,同时也符合其他条件,可以视为首次购买。

■所购新建商品房的合同备案证明记载时间:并不是指购房时间
虽然要求所购新建商品房的合同备案证明记载时间必须在今年的2月5日(含)至12月31日(含)期间,但并不是指购房时间,备案证明记载时间可以到市房产交易所查询。另外,业主如果备案时间在规定时间内,但是取得发票在规定时间以后的,可以待材料齐全后申请,只要材料齐全,有关资金补助可以延期受理。
■必须通过在自治区或者柳州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房源信息服务平台选购新建商品住房
据了解,目前我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房源信息服务平台上的政府平台公司所有房源都是自动纳入,部分社会房开企业也可以申请加入平台。
目前该服务平台正在逐步完善当中,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柳州新建商品房楼盘纳入该平台,已购房源会随平台范围扩大逐渐完善,大家不用过于担心。
此外,只要信誉良好的房开均可提出申请纳入该平台,在申请时需提交项目详情表到柳州房地产协会,由市房协统一收集数据每周一次报送市住建委房管科,最后由市住建委审核通过,列入平台中。(记者 李书厚)
责任编辑:覃连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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