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检察人】李静:公诉案件也可以有“温度”

今日柳州|时间:2016-08-02 12:09 来源:柳州晚报 评论:0
 
【小档案】
   
姓名:李静
   
性别:男
   
年龄:36岁
   
职务:鱼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公诉科科长
 
  在法院开庭审理刑事案件中,李静和同事常常作为公诉人,站在与犯罪嫌疑人对立的位置上。然而,看似冷酷的公诉人,其实也有温柔的一面。他们在审查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时,也是带有“温度”地审查案件。
 
“温度”来自于耐心和热情
   
  基层检察院的公诉工作比较繁琐,多是盗窃、抢劫等小而杂的案件。“如果没有足够的耐心和热情,就容易产生厌烦情绪。”李静说,办公诉案件跟读书一样,一旦失去了兴趣,就容易将负面情绪带到工作中。作为科室里年纪最大的公诉人,李静经常跟同事说,办理任何类型的公诉案件一定要用心调查,不就表面证据下定义。
   
  众所周知,蛤蚧(蜥蜴的一种)是国家级保护动物,由于其具有很好的药用价值,有人会为此铤而走险。李静就曾碰到过一起这样的案件,一男子因私自捕捉蛤蚧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移送到鱼峰区检察院公诉科。根据公安机关提交的嫌疑人口供,李静发现这名男子之所以捕捉蛤蚧,是为了给生病的父亲治病。最终,李静向法院提出对这名男子判缓刑的量刑建议。
   
  “每个案件都需要了解背后的原因,这样才能做出最公正的判决。”李静说,正是耐心和热情,促使他和同事对每个案件都细心钻研。在全区129个检察院中,鱼峰区检察院的办案质量和效率均排在前列。
 
“温度”源于工作上心
   
  在办案过程中,公诉科常常会接触弱势群体,如果这类案件处理不好,由此带来的社会影响是无法预估的。
   
  工作多年来,李静在与弱势群体交流时,发现他们基本上不会为自己辩护,即使有证据,也很难组织语言进行表达。“即使他们是嫌疑人,也有说话的机会,不能因为他们的身份,而带‘有色眼镜’看人。”在李静的努力下,鱼峰区检察院率先在全市设立了检察机关法律援助制度,将法律援助提前到检察机关的审查阶段。法律援助制度建成后,一是为嫌疑人提供专业的保障;二是确保了检察机关的查案质量。
   
  “公诉的目的不仅仅是让嫌疑人受到法律的制裁,而是考虑为法制社会的建设做出努力。”李静努力在做的,就是让嫌疑人在检察机关这一层面,感受到社会的温暖,感化他们,让他们真正有改过自新的意愿。
   
  从2004年进入鱼峰区检察院,李静就没有离开过公诉科。李静告诉记者,做了那么多年公诉工作,之所以还能保持热情,是从一位老同志身上学到的。那是一位部队转业的干警,从没学过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但却能常年兢兢业业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且从不出错。李静坦言,这位老同志,用实际行动告诉了他什么叫尽职尽责。
   
  “难办的案子,科长总是自己揽下。”李静的同事罗芳兴说,大到为人处事,小到待人接物,李静都会耐心地教导科室里的年轻人要脚踏实地地做好每一件事、办好每一个案件,自己也用实际行动起表率作用。(记者 杨贝贝 通讯员 李华文 /文 记者 黄蕊/图 )
 
 
 
责任编辑:李昕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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