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执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今日柳州|时间:2016-09-12 17:07 来源:柳州环保 评论:0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遏制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件多发势头,根据上级文件部署,融安县积极制定《融安县环境保护局 融安县公安局关于开展联合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融环发〔2016〕33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环保、公安联合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深入核查涉危险废物企业单位,依法查处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融安县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共有6家,分别为广西斯柳冶化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凤糖融安制糖有限责任公司、融安县鑫丰汽车修配厂、融安县精诚汽车修配部、融安县易达汽车修理厂、融安县融华汽车修理厂。除广西斯柳冶化有限责任公司产生的危废为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外,其余5家企业产生的危废均为HW08废矿物油类。检查中发现,各家企业均存在一些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的行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4家汽车修理厂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4家汽车修理厂规范贮存危险废物,设置标志牌,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同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对广西凤糖融安制糖有限责任公司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在新榨季开榨前转移超期贮存危险废物,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下一步,融安县环保局将对以上涉危险废物企业进行跟踪调查,督促企业及时落实整改,及时完成整改任务,规范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同时充分与公安部门保持联动,密切衔接配合,巩固经验,形成长效机制;并依托群众举报、社会舆论与传媒等作用,迅速查处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非法利用处置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从严处罚,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保护环境安全。

 

责任编辑:覃连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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