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出台!柳州中小学教师看过来 你们的职称制度改了
今日柳州|时间:2016-09-27 12:29 来源:柳州晚报 评论:0 点击:4315
(图片源自网络)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我市制定出台了《柳州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近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召开柳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工作动员部署会,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具体工作进行了解读。
教师职称改革了?
虽然小编不是伟大的
人民教师
但是小编还是想知道
改革之后是变难了还是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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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改革主要包括四项内容:第一,健全制度体系。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增设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职务)。第二,完善评价标准。对原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的基本标准条件进行了修订,改变了原职称评价过分强调论文和学历的倾向,把教书育人的工作实绩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第三,创新评价机制。注重社会和业内认可,完善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第四,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从2016年起,按照“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数内进行职称评审,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任职资格评审。改革前已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但未被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的人员,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每年拿出一定的岗位,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用到相应岗位。
原来如此
辣么问题来了
改革范围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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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改革范围为我市公办普通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各级教育科研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电化教育机构(现代教育技术机构)等中小学教育教学机构中在编在岗教师。民办中小学校、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校教师和其他在岗中小学教师评审管理模式不变,评审条件和标准按新的规定执行。
目前,全市共有1400多所中小学,4.1万余名中小学教师涉及这项改革,很多具体问题需要依据自治区、柳州市的政策文件,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探索不同条件下解决问题的办法。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区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好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制度的衔接;组织好正高级职称评聘;妥善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
此次改革还体现了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适当向农村边远学校倾斜,对累积在乡村学校任教20年以上的乡村教师,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申报,评审通过后,可即评即聘,为吸引、留住乡村中小学教师人才队伍提供制度保障。在评审条件上给予乡村教师倾斜,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要求不再作为乡村教师申报评审条件,论文不做发表要求。(全媒体记者 赖柱武 )
责任编辑:黄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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