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始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

今日柳州|时间:2016-10-27 12:57 来源:柳州环保 评论:0


  日前,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顺利通过《广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审定,为我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划定生态保护圈。

 

        生态保护红线是对陆地和海洋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按照保护和管理的严格程度,生态保护红线区划分为一类管控区和二类管控区。

  一类管控区内,按照各类区域要求,除必要的科学实验、教学研究以及供水、防洪等民生工程需要,禁止任何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二类管控区内,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区主导生态功能维护需求,制定禁止性和限制性开发建设活动清单。

 

 
 
 
 
 
 

 

管理办法要求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生态保护红线区监管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目前,柳州市已将具有“广西林业大县”“全国绿化模范县”称号的融水苗族自治县作为审计试点,拉开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帷幕。

  据了解,2013年,环境保护部将广西、内蒙古、江西、湖北等地列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试点地区。2014年,我区明确提出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2015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先后在凤山、资源、贺州开展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试点工作。

 

 

(来源:南国早报)

 
责任编辑:覃连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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