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早上,犯罪嫌疑人吕某听说曾经打工的工地老板在永福和两江有工程,便从桂林来到永福县城找该老板要工钱,但没有找到。
当日下午16时许,吕某便想去两江工地找那个拖欠他工钱的老板,他在永福火车南站外遇到驾驶出租车的被害人毛某。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最终确定吕某乘坐毛某的出租车去两江来回的价格为100元。
到两江后,吕某找了大概1个小时,也没有找到那个老板的踪迹,便让毛某载着他返回永福。在路上,吕某发现身上的钱不够付车费,司机又是女司机,天色也逐渐晚了,心中便起了歹念,想逃避这次车费。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当毛某驾驶出租车行驶至永福县城李家寨铁路大桥上时,吕某便要求毛某将车开往旁边的一条小路。当开进小路大概50米的时候,吕某突然用左手勒住毛某的脖子,右手从包里掏出一把水果刀,毛某看见吕某掏出刀后立即开始反抗,双手去抢夺吕某手中的刀。
在反抗中,毛某的双手被水果刀割伤,水果刀也在反抗中被掰断,吕某见毛某如此不配合,便扯住毛某的头发,用手捶打她的面部。听见毛某呼喊着救命,吕某就问“现在还要不要车费?”毛某回答“不要了。”吕某见状便将毛某放开,顺手把毛某放在仪表盘上的手机放进了自己的口袋后便下车迅速离开了现场。吕某知道自己犯了法便跑到桂林躲在一家小旅馆内,直到被民警抓获。
经讯问,吕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抓捕犯罪嫌疑人现场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