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委屈!都没撞到对方却要赔钱?原来是因为...

今日柳州|时间:2016-11-07 07:52 来源:柳州日报 评论:0
前面的小汽车突然转弯,
后面的电动车紧急刹车避让导致车辆部件受损,
小车司机需要担责吗?
 
(配图源自网络)
 
  1日,市潭中东路壶东大桥东发生一起“无接触交通事故”,一小汽车与电动车根本没有发生接触,但警方最后认定小汽车司机也要承担一定责任。
   
  当日18时许,市民王先生驾驶一辆电动车从潭中东路壶东大桥东下桥时,发现莫女士驾驶的小轿车突然拐弯到他车前,王先生为避免撞车立即紧急刹车,导致电动车前轮刹车盘破裂。王先生认为因小车突然转弯造成其电动车部件损坏,要求莫女士赔偿损失。双方因赔偿问题争执不下,莫女士无奈报警。民警赶到现场调查了解情况,认定双方都有一定责任,经民警反复疏导和耐心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莫女士同意赔偿王先生电动车修理费100元,此事到此结束。
   
  自己没撞到对方的车怎么要赔钱呢?莫女士心中委屈。但民警告诉她,有没有接触并不是断定交通事故的唯一依据,有一种事故叫做“无接触交通事故”,最常见的就是非机动车骑车人为了紧急避让机动车,手忙脚乱摔倒在地。
   
  民警表示,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双方是否接触并不是断定事故责任的必要条件。同样,也并不是所有的无接触交通事故,司机都要担责,这主要取决于事故发生的原因到底是什么。(记者 黄耀霆)
 
 
责任编辑:李昕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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