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这个地方停电动车乱收费 被处罚并录入黑名单

今日柳州|时间:2016-11-11 14:25 来源:柳州晚报 评论:0
 
   “我在这里停电动车不满12小时,她却收我2元,明明是1元才对。”
 
  近期,市物价局“12358”价格举报中心接到市民黎先生投诉,称火车站周边鑫源饭店门前的停车点涉嫌乱收费。为此,柳南区物价局对该停车点进行调查取证,11月3日,对该停车点经营者黄女士进行处罚1000元并录入价格信用信息库黑名单。7日,该局再次对该停车点进行检查,暂未发现乱收费现象。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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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2日,黎先生到鑫源饭店附近工作,他当天下午将电动车停在鑫源饭店门前,收费员给黎先生一张停车收费单。当晚临近12点,黎先生去取车,收费员表示超过晚上9点要加收1元,并在票据上写清“2元”。黎先生付了钱,但却觉得这样收费并不合理。
 
  “该停车点已经多次被举报,7月、9月都有群众反映这个问题。”柳南区物价局局长林革章表示,该局接到举报后曾多次对该停车点进行检查和提醒,要求其整改,但最近又出现乱收费现象,属屡教不改。为此,柳南区物价局工作人员再次到该处蹲点暗访并调查取证。该停车点经营者黄女士表示,该停车点是鑫源饭店承包给她的,此前只供机动车停放,但由于很多市民来此停放电动车,她才收费。黄女士承认,她擅自提高了收费标准。
 
 
  记者了解到,市物价局《关于重新制定我市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柳价费[2013]21号)规定,临时停放(12小时内)电动车、摩托车收费标准为1元/辆次,连续停放超过12小时的加收1元。
 
  该停车点对停放时间不超过12小时的电动车车主收费2元,属于提高标准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为此,柳南区物价局对该停车点的经营者罚款1000元并录入市价格信用信息库黑名单,与市社会信用系统对接。同时,该局也要求黄女士整改现有的收费公示牌,标注规范的非机动车收费标准。(记者 范桢)
 
 
小编在此提醒
 
市民如有发现停车乱收费行为
 
请保留好相关证据
 
并尽快拨打12358价格举报热线反映噢!
 
 
 
责任编辑:王玲  罗方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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