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打听】如何申请应急周转资金?
今日柳州|时间:2016-11-13 11:05 来源:柳州晚报 评论:0 点击:3265
“企业应急周转资金该怎样申请?该向哪个部门申请?”近日,创业者陈先生向晚报热线2821100求助称,他开办的企业管理软件公司正遇到资金短缺问题,而银行贷款又即将到期,重负之下公司的日常运转受到影响。为此,他想申请相关应急周转资金,以帮助公司渡过难关。记者为此采访了市工信委相关负责人。
据了解,为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我市成立了中小工业企业应急周转资金,针对柳州市辖区内生产经营正常,因资金困难短期无力办理还贷、续贷业务的中小工业企业,在合作银行范围内提供应急周转服务专项资金。
根据《柳州市中小工业企业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申请应急周转资金的企业需具备在柳州市辖区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企业生产经营稳定、负债合理、风险可控、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合作银行续贷要求等条件。对有银行贷款逾期、银行欠息未还、涉及民间高利息借贷;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有赌博等不良品行,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法院未审结经济纠纷被执行案件等行为的原则上不予支持。
应急周转资金由市工信委、市财政局负责审批及监督管理,并委托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作为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平台实施发放、收回等日常运作。资金仅限用于支持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转贷(不含银行承兑汇票、商业贴现、信用证等其他融资方式)。单笔转贷资金额度控制在合作银行承诺续贷额度的90%以内,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多只能申请使用2次应急周转资金。财政资金的应急周转资金收费按照周转金额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收取,银行不能因企业使用应急周转资金而降低其风险分类级态。
对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在贷款到期前30个工作日内向贷款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银行、市工信委等部门审核审批后,签订使用协议并发放贷款。企业应按约定的期限、还款方式等及时还款,企业或银行虚报、瞒报、骗取、逾期不归还应急资金的,应追缴应急周转资金;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对该企业不再给予应急周转资金和其他财政资金的扶持。(记者 陈跃文)
责任编辑:黄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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