噼里啪啦!今年春节你只可以在这些地方放烟花噢

今日柳州|时间:2016-12-18 14:48 来源:柳州晚报 评论:0

 

  16日,记者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称“市安监局”)监督管理三科了解到,2017年春节我市将继续实行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禁改限”(即春节期间在市区规定范围内有限制地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目前,该局对市城区各有关部门联合布设上报备案的99个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进行公布,想申请的市民可在下周一(12月19日)至周五(12月23日)期间到各辖区安监部门报名。

 

春节燃放鞭炮
仍实行“禁改限”

 

  实行“禁改限”期间,市民须在指定的时限和地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否则将会被追究相关责任。按规定,今年的限放区域为:鹧鸪江路口-北雀路-胜利西路-双冲大桥-潭中西路-柳太路-龙屯新道-龙屯立交桥-永前路-柳邕路(航二路路口)-航岭路-南环路-南环东路-鸡喇路-燎原路-西江路-静兰路-学院路-东环大道-河东路-河东大桥-胜利东路-跃进路-鹧鸪江路口组成的环线并向外延伸50米所构成的区域。
   

  此外,禁止在以下场所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名胜古迹、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以及重大危险源规定的安全区域,各类仓库、停车场;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档案馆、图书馆;山林、草原、苗圃、公共绿地等重点防火区;影剧院、宾馆、饭店、餐厅、商场、市场、体育场馆、会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内及商业步行街;其他学校教学区、工矿企业生产区、居民宿舍楼公共楼道内;各种桥梁桥面上、柳江水面上;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等。
   

  在限放区域内,农历除夕(2017年1月27日)至正月初一(1月28日)全天、正月初二(1月29日)至正月十五(2月11日)的每天6时至24时,可燃放烟花爆竹;在限放区域外的市辖区域内,除上述日期外,每天的6时至24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99个烟花爆竹经营点公布
下周可报名

 

  16日,市安监局还公布了2017年市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限放区域临时销售布点。记者从布点分配表看到,市区零售经营点设置数量为99个,其中城中区25个,柳南区21个,柳北区25个,鱼峰区24个,柳江县航岭路设置4个。
   

  记者了解到,2016年我市零售经营点的设置数量为124个。为何明年减少到99个呢?市安监局监督管理三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市民的环保意识增强,特别是2016年购买烟花爆竹及燃放的市民大为减少,造成2016年烟花爆竹销售遇冷。因此,在倡导环保过春节及在去年销售基础上,各城区根据自己的实际减少了一部分烟花爆竹销售点。
   

  此外,由于烟花爆竹销售属于高危行业,根据适度竞争原则,熟悉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常识者、在销售烟花爆竹方面有经验者优先。市安监局提醒,有经营意向的市民,请持有效证件向零售经营点所在辖区安监局申请。申请时间为12月19日至12月23日,若市民想了解各零售经营点的具体情况,可到辖区安监部门咨询。(记者 叶露婷)

 

 

责任编辑:李昕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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