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怕!“借”微信头像变身“老板” 团伙诈骗约470万…
今日柳州|时间:2016-12-25 18:02 来源:柳州发布 评论:0 点击:3190
微信、QQ的网上转账、发红包功能,
让百姓生活越来越便利的同时,
也让骗子有了“可乘之机”。

日前,记者从鱼峰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电信诈骗案,该案被告人通过制作虚假的全国各地不特定企业负责人的微信号、QQ号或电子邮箱,以企业负责人急需资金转账为由,向企业财务人员实施诈骗。
骗子的手段是什么?
怎么行骗的?我们一起来看看——
2016年2月
被告人邓某通与廖某灵经预谋进行电信诈骗,出资购买了电脑、手机等物品。后被告人邓某海、潘某、邓某杰(另案处理)、唐某健(另案处理)和“阿二”(另案处理)陆续加入其中。
2016年4月11日
邓某海通过网上搜索到柳东新区某公司决策人张先生的微信号,对该微信号头像进行复制并用于另一部手机申请到的微信号上,冒充张先生添加了某公司人事综合部门覃女士的微信号码,并指令覃女士通知财务人员阿宏添加上述微信号。
阿宏添加该微信号后,邓某海通过微信发送急需资金的信息让阿宏转出一笔8万元人民币到其指定账户上。看到上司的头像,阿宏信以为真,随即通过网上转账的方式将该8万元转出。得手后,邓某海再次以类似理由要求阿宏转出20万人民币时,引起阿宏的警惕,后经核实为诈骗信息后遂报警,该20万元未转出。
邓某通收到该8万元后,立即通过网上银行该钱款转入其它银行卡上,然后联系潘某,将该银行卡交由潘某去实际领取现金。

随后
4名被告人以同样的方式对广西桂平市的某林场财务人员、广西南宁市的某房地产公司财务人员、河南省洛阳市的某药业公司财务人员、广东省深圳市某儿童用品公司财务人员实施了诈骗。
冒充上级进行诈骗
骗子的技术升级了,大伙儿一定要识清

据指控,该行为由邓某通进行组织,诈骗成功之后,邓某通负责二次转账和联系被告人潘某实际取款。潘某明知是邓某通等人实施诈骗所得的财物,为获取高额利益,仍然共五次帮助邓某通等人到中取款机进行取款,并在抽取取款金额的10-20%的利益之后将余款交给邓辉通。邓某通拿到赃款后,与具体实施诈骗成功的人员进行五五对分,另对没有实施诈骗成功的人员各给予人民币1000元。4名被告人诈骗共计人民币约470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邓某通、邓某海、潘某、廖某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单位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练就火眼金睛 识别各类骗术
尽管骗子的诈骗手法不断升级,民警介绍,仍然有很多的方法来识别骗子。比如:骗子可以复制微信头像、名称,但所发朋友圈的文字、图片等内容是很难复制的,只要打开朋友圈一看就可以辨别真伪。其次,面对网络转账,一定要跟当事人打电话确认。
注意!有关网购的陷阱同样无处不在







责任编辑:黄燕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