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仔不慎“引狼入室”!男子还对他室友做了这种事

今日柳州|时间:2017-01-09 17:11 来源:柳州晚报微信公众号 评论:0

好心柳州仔帮网友找工作

不料却“引狼入室”!

还把同室好友给搭上了!

究竟发生了什么?

 


 

        上月27日,27岁的玉林市陆川县人莫某在网上认识了一名叫“大叔”的男子,聊天中,莫某一直在感叹自己没工作没收入。“大叔”就让他到柳州来,还说柳州这边找工作不算太难。就这样,莫某上月28日来到了柳州,并在“大叔”租住的地方住了下来。与“大叔”同住在一套房子里的还有张先生,因此,莫某与张先生也彼此认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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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某在柳州住了6天,最终还是没有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想着这样下去不是办法,莫某决定返回老家。

 

出来几天没赚到一分钱,

还亏了路费和几天的生活费,

莫某有些不甘心,

于是萌发了“贼念”。

 

        1月3日那天,趁着“大叔”和张先生外出,莫某便开始在屋内翻找值钱的东西。“大叔”的房间里没有一样值钱的东西,正好张先生的房间没锁门,莫某便进去将一台笔记本电脑、两部手机和一个提包偷走了,提包内有几百元的现金、银行卡和各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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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手后的莫某立即逃离柳州,

其间“大叔”和张先生不断打他的电话,

他都不敢接听,

还把两人的手机号码拉黑了。

 

         案发后,张先生报了警。南站派出所民警从“天网”监控视频录像中发现,案发当天11时许,莫某提着一个袋子急急忙忙地离开了。种种迹象表明,莫某就是偷走张先生财物的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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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此时,莫某会在哪里呢?

        功夫不负有心人。4日上午,办案获得线索,莫某在玉林市出现,于是民警立即赶赴玉林市,最终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成功地将莫某抓获。由于破案及时,除了一部手机被莫某意外丢失外,其余物品均已追回。目前,莫某因涉嫌盗窃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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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以为大家彼此认识,莫某不敢有什么坏心眼,看来我们的防范意识太薄弱了。这次幸亏你们及时破案,为我挽回了经济损失,真是太感谢了!”张先生在向民警表达感谢的同时,也表示自己从这一次经历中得到了教训。

 

 

 

        微姐提醒大家:贵重物品尽量少放家中,不管外出时间长短,一定要随手将房门锁好,防止被不法分子盯上而造成经济损失。

 

来源:柳州晚报  记者  肖军  通讯员  王杰蓉

 

责任编辑:李昕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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