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四种情况劝酒要坐牢 柳州人过年喝酒悠着点!

今日柳州|时间:2017-01-16 13:23 来源:人民日报 评论:0


 

  年终岁尾,朋友聚会多起来,喝酒助兴自然也少不了。法官提醒,有4种情形的劝酒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记者了解到,许多法院都办理过多起因劝酒引发的赔偿案件。

 

男子聚餐成植物人,买单者被索赔30万

 

  前不久,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聚餐饮酒后其中一人脑出血致残的赔偿纠纷。原告妻子向当时聚餐邀请人和最终买单者索赔30余万。

 

  2014年3月14日晚,有人喊罗先生去一餐馆吃饭。用餐过程中,罗先生突然不对劲了,整个人陷入意识模糊。医院诊断发现,罗先生主要是高血压脑出血以及一些并发症。很长一段时间里,罗先生近乎植物人。经过近两年的治疗,他才逐渐康复。

 

  罗先生妻子得知,当晚参与聚餐的人都喝了酒。她认为自己丈夫也是因喝酒才导致病发,所以将当晚邀请丈夫聚餐的吴女士及最终买单的邱先生一起告到了法院。

 

 

酒后坠崖身亡,酒友担责

 

  林刚和吴辉是朋友。几年前的一天,林刚在吴辉家喝酒。当时夜已深,吴辉打电话约朋友方强来接他和林刚。随后,林刚几人乘车出行,当行经一段山崖路时,林刚下车方便,不慎滑落山崖掉进水里,溺水身亡。

  

  事发后,林刚家人要求吴辉和方强承担死亡赔偿金等共计十万元。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在法官调解下,方强和吴辉与死者家属和解,共同给付死者家属赔偿款6万元。

 

 

是不是觉得这些案例都离你挺遥远的?

来看看发生在柳州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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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住柳江区的阿华跟随同事阿松到他人家中喝酒,结果饮酒过度导致昏睡后不幸殒命。事后,阿华的家人将与其同桌共饮的阿松等9人起诉到法院,要求他们承担赔偿责任。日前,柳州市中级法院对该案做出判决,维持了一审判决,同桌共饮者均要承担共计10万余元的赔偿。(来源:融水好门户网)

 

柳州人记住

这4种情况,劝酒者要承担法律责任

 

  首先,是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其次,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第三,是未安全护送醉酒者。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最后,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春节将至,亲友团聚难免要喝酒助兴,

劝各位在酒桌上一定要小心,

不要劝别人喝大酒,

过度饮酒不仅会伤身体还会伤感情,

有时甚至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饮酒要适当才是正确的选择。

 

 

责任编辑:李昕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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