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住建委公布对广西锦航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今日柳州|时间:2017-01-17 10:47 来源:柳州晚报 评论:0
广西锦航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行政政处罚决定书
 
  市住建委网站柳州建设网日前披露,广西锦航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因采取隐瞒、欺骗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以及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公租房提供经纪服务,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广西锦航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被处罚款3万元。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去年从6月起,我市在全市开展了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行动,对工商部门提供的全市400多家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查处发布虚假房源、不实价格信息招揽业务,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等10项违法违规行为。在专项整治中,市住建委对群众投诉比较集中的广西锦航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进行了重点查处。
 
  经查,广西锦航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销售柳石路171号宝莲新都1、2、3栋第三层商铺时,以隐瞒、欺骗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以及为蓝天福园不符合交易条件的公租房提供经纪服务,以上行为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是停止违法行为,二是罚款3万元。
 
  此外,市住建委还对两家被投诉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了调查并约谈告诫,并将近300家注册经营地址不符的机构名单抄送市工商管理部门。按照住建部等六部委印发的《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等相关要求,今后金融机构不得与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中介机构合作提供金融服务;对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记入信用档案,对严重失信行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记者 李书厚)

 

 
责任编辑:李昕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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