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隐形“炸弹”!箭盘路一豆腐作坊藏12个燃气罐

今日柳州|时间:2017-01-22 15:04 来源:柳州晚报 评论:0

豆腐作坊私藏非法燃气

还把12个隐形"炸弹"放在居民区

每天和危险品住在一起

周围居民吓坏了!

 

 

 

  20日,有居民举报在箭盘路东一巷,可能有非法燃气窝点。当天上午10点多,鱼峰区城管队员在箭盘街道办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进入藏匿液化气罐的屋内,当场在其房间内发现12罐液化气钢瓶。当事人谎称储存液化气罐是为了加工豆腐使用。经过执法人员现场勘察,屋内并没有加工豆腐的相关材料及器具。

 


  执法人员立即走访周边居民了解到,该男子确实是配送液化气罐的,并非是开豆腐作坊的。城管执法人员当场予以依法暂扣。当液化气钢瓶被执法人员拿出屋外清点时,周围居民看到被搬出来的液化气瓶表示,房间里存那么多危险品,住在旁边好危险,城管扣得好!

 


  城管部门呼吁广大市民,如有发现非法燃气储存、经营点,请及时向所在社区街道反映,或拨打城市管理服务热线12319反映、举报。

 

大家要注意

千万别非法储存、经营燃气

不然你将面临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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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自2017年1月1日起,执法局集中行使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市住建委通知各城区政府将其所行使的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与行政强制权全部一并移交。


  其中,涉及燃气管理的行政处罚权有近20项,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物品,对燃气经营企业可并处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经营站点可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的企业,其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其燃气经营许可证。(记者 张捷 通讯员 周知)

 

责任编辑:覃连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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