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承担母亲丧葬费!柳城九兄妹对薄公堂

今日柳州|时间:2017-02-13 11:15 来源:柳州晚报 评论:1


李先生有四儿五女,这九个子女都成家了,本是一个大家族,老人应享受天伦之乐。怎料,因兄弟姐妹之间有矛盾,对母亲生前的赡养问题争论不休,甚至在他们母亲过世时,有两个儿子还不愿承担丧葬费,导致这九个兄弟姐妹对簿公堂。日前,柳城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


2014年,两被告李某扬和李某团曾以借口不同意支付母亲的抚养费,而当年母亲也曾因赡养费问题把九个子女一起告上法院。后来,经法院努力调解,九个子女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平均分担母亲的赡养费。


事情虽然解决了,可他们心里的疙瘩并没有解开。李某平等七原告诉称,其母亲在2016年生病期间,两被告李某扬、李某团不关心、不探望母亲;母亲2016年12月29日病逝后,两被告既不到场参与办理母亲后事,也不承担相关费用。七原告筹钱办理了母亲的后事,共花去51300元,按九个子女平均分担每人应承担5700元,两被告应承担的份额七原告已为其垫付。因此,2017年1月,这七个子女把另外两人诉至法院,要求其分担丧葬费等费用。


“兄弟姐妹之间血浓于水,之前的种种不愉快之事应该让它过去吧。人要向前看,应以和为贵,更何况是自家兄弟姐妹呢,家和万事兴嘛。”2月8日,主办法官召集原告、被告到法院来,组织双方调解,并耐心地向双方释法说理、拉家常,讲孝心的意义,讲亲情的重要性。


最后双方都表示互相理解,不计前嫌,握手言和,并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李某扬、李某团自愿当庭各支付七原告垫付的老人丧葬费等一切费用共计4000元给李某平等七原告。(通讯员 玉长华



责任编辑:覃连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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