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怕!融安怀孕女明知自己有艾滋仍去卖淫!与嫖客交易后…

今日柳州|时间:2017-02-13 19:30 来源:柳州晚报微信公众号 评论:0

女人怀孕后一般都会乖乖地在家养胎吧,但融安有一30多岁的女子怀孕期间不但不安心养胎,还去卖淫!她是被逼接客?还是“明知故犯”?



2016年10月,迫于生计,怀有身孕的阿花和同乡的阿红来到融安县城进行卖淫活动。


2016年10月12日晚,阿花在收取一名嫖客100元后,与该男子进行性交易,后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


公安机关依法对阿花和涉案男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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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事情就这么完了吗?

阿花不仅怀有身孕,

还患有艾滋病!


早在2011年5月,阿花就已查出自己患有艾滋病,而且病情已十分严重!


2016年10月23日,公安机关传唤阿花到案进行调查。经医院体检,证实阿花确实患有艾滋病病,且已有身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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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融安县人民法院以犯传播性病罪依法判处阿花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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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微姐要给大家说一说

什么是传播性病罪?


据介绍,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艾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罪名一旦成立,可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只要明知自己患艾滋病、梅毒等严重性病,仍卖淫嫖娼的,就构成传播性病罪。至于卖淫嫖娼是否采取安全措施,或者是否将性病传染给其他人,都不影响该罪名成立。如果卖淫嫖娼行为确实传染给了别人,量刑可能更重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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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可怕的事情还真的不止个例!

微姐网上搜一搜就有好多!


虽然很多艾滋病患者去卖淫是被逼无奈,或需钱治病,或生活困难……艾滋病患者卖淫固然有罪,但这也暴露出社会对艾滋病患者的照顾缺位、监管缺位,我们应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少点冷漠!另外,我们也应更加关心女性朋友,每个女人也应该好好爱惜自己!



责任编辑:李昕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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