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柳州人经常网购这七类商品不能随意退货了!

今日柳州|时间:2017-03-15 16:35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不得不说,

网购已经成为人们必不可少的生活方式。

作为资深的“剁手族”,

日常基本都是......

逢年过节,买买买!

发工资了,买买买!

又打折了,买买买!


足不出户就能买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真的是很方便呐!

可是,

要是遇到图片与实物严重不符的情况,

这画风就一言难尽了......

比如......

这真的是同一个人吗?再见!!!


退货!退货!必须退货!


当然了,大多情况下我们对自己不满意的商品都能退货,毕竟2014年起实施的新《消费着权益保护法》,就设立了“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


但有时候,

由于对退货适用范围理解不同、

商品完好程度争议不断、退货程序不详等问题,

使买家与卖家之间争议不断。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

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

办法自今天开始施行啦!


七类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在实践中,一些经营者会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类型进行扩大解释,一定程度上架空了无理由退货制度,往往导致消费争议发生。


办法明确,四类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 消费者定作的商品;

➜ 鲜活易腐的商品;

➜ 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 交付的报纸、期刊。


同时,还列举了三类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商品:

➜ 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

➜ 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

➜ 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合理的拆封、调试也可退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但该法对商品完好的内涵和标准未加以明确。实践中,有的经营者不仅要求商品本身完好,而且商品包装必须完整,甚至要求商品不得拆封、试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



为此,办法对商品完好的内涵和标准进行了界定: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

办法进一步明确,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

此外,办法还规定,未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擅自以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或者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的,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予以处罚。

赠品应一并退回,消费者承担运费

❶ 退货时,赠品需要退回吗?

办法提出,消费者退货时应当将商品本身、配件及赠品一并退回。赠品包括赠送的实物、积分、代金券、优惠券等形式。如果赠品不能一并退回,经营者可以要求消费者按照事先标明的赠品价格支付赠品价款。



❷ 运费谁来承担?

办法明确,商品退回所产生的运费依法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消费者参加满足一定条件免运费活动,但退货后已不能达到免运费活动要求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在退款时可以扣除运费。

❸ 最晚什么时候能收到退款?

办法明确,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完好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


因此,

网购时一定要擦亮眼睛,

看清楚了!

更加要注意的就是,在剁手前,

我们一定要清楚一些不良商家的陷阱!

避免上当受骗,损失钱财!












小编最后呼吁大家,

不光要保证自己不被坑,

同时也要关注家中长辈们的网购安全,

因为随着网购发展得越发便利,

很多长辈们也加入了“网购大军”。

但他们也许对网络环境的不熟悉,

深陷“网购圈套”的几率大大增加。

所以,你的提醒尤其重要,

能使他们良好地融入网络环境。



责任编辑:韦树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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