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坑爹!柳州众多超市收费“四舍五入” 这是侵权行为!

今日柳州|时间:2017-03-15 16:33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微信红包抢到一分钱都是爱

但是去超市、餐厅、药店购物

店里结算通常会“四舍五入”

购物花156.66元,实际要支付156.7元

你的“一分钱”就这么没了

这属不当得利!!!

市物价局“提醒”啦

不得实行“四舍五入”计费


近期,市物价局接到了两起关于超市收银“四舍五入”涉嫌违反《价格法》据实结算相关规定的投诉。2月28日,市民刘女士投诉,称她在城中区某超市购物,结算时,她使用微信支付,被刷了49.10元,经查,该购物小票的总价格也写着49.10元;但刘女士发现,她购买的物品实际价格应为49.07元,超市多收了她三分钱。随后,刘女士拿着小票去开发票,而发票的价格为49.07元。“我也不是在乎这3分钱,而是顺口问收银员为什么多收这3分钱,可收银员回答,超市规定就是这么收的。”刘女士认为,超市该行为属于欺诈。


3月9日,市民杨先生投诉,他在鱼峰区某超市购买蔬菜,标价1.05元的青椒和标价7.07元的前腿肉,在结算时分别变成1.10元和7.10元。该超市按所购单价商品进行“四舍五入”,损害了消费者权益。


对此,市物价局调查发现,目前大部分超市、商场等生鲜蔬菜的标注价格精确到了分,而大多数超市在结账时遇到有分币零头的情况,通常采用“四舍五入”的计费方式。零头小于5分钱时忽略不计,而零头大于或等于5分钱时则按1角钱收款。“超市商场购物不找零,电话卡余额不找零,坐出租车付钱也不找零,‘四舍五入’成了众多商家约定成俗的行业惯例。”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因“四舍五入”计费而多收的钱款属于典型的不当得利,但该举措很“隐形”,很少有人会为几分钱打官司,这在无形中形成了行业惯例。其实,“四舍五入”计费是一种侵权行为,这种行业惯例不该被纵容。



14日,市物价局召开超市、药品零售行业价格政策提醒会,我市近20家超市、药店参加。其中,大部分超市、药店承认,因收银机程序默认,店内确实采取“四舍五入”计费,有的是商品单价“四舍五入”,有的是总价格“四舍五入”。



根据《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先消费后结算的,须出具结算单据,并应当列出具体收款项目和价格。会上,市物价局提醒超市、药店等零售行业,收分币不得再实行“四舍五入”计费,而应据实结算或找补。


“我们也不是不想找补,现在别说是分币,就是角票的兑换我们也很头疼,就算找分币给顾客,大多数人也不会要,所以收银机默认结算程序就是‘四舍五入’。”我市某超市负责人韦女士表示,当天参加完政策提醒会后,会立刻向总公司提出整改措施,规范操作,按照据实结算规定执行。


同时,为了解决“分币兑换”的窘境,市物价局收集了市内一些大型超市的良好做法,给其他超市作为参考:一是“只舍不入”,即如果是19.68元,只收19.60元;一是开办零钱储备卡,建议超市将无法找补给顾客的零钱直接存入积分卡,累计到一定金额,消费者可通过积分卡在该超市刷卡消费,避免了找补麻烦。


市物价局表示,如消费者在购物时遇到类似情况可投诉,在提供小票等证据后,物价部门会对此介入调查。(记者 范桢)



责任编辑:覃连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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